勿以身試法!台灣VASP登記制上路,虛擬資產服務未登記最重關2年

金管會宣布,虛擬資產業者(VASP)自11月30日起必須完成登記,未登記者可處最高2年刑責,原已完成法遵聲明的業者需於明年3月31日前登記。

icon
AI 文章總結
閱讀
洗錢防制法-VASP登記-金管會-虛擬資產

立法院今年 7 月三讀通過《洗錢防制法》修正案,明定虛擬資產業者(VASP)必須完成登記才能提供服務。金管會周三宣布,「VASP 登記制度」將提前一個月在 11 月 30 日正式上路;未登記核准就開辦者,最重可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金管會在聲明中指出,今年 7 月公布的《洗錢防制法》第 6 條修正條文 11 月 30 日起施行,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業者(VASP)如果未完成洗錢防制登記,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;境外業者如果未辦理公司或分公司設立登記、洗錢防制登記,也不得在台灣境內提供虛擬資產服務;違反者將有 2 年以下的刑事責任。

換言之,目前尚未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、但有意從事虛擬資產業務的業者,在法規上路後,可向金管會辦理登記,正式完成登記後才可從事虛擬資產業務。

至於原先已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的 26 家 VASP 平台業者,金管會特別訂定過渡條款,最晚必須在明年 3 月 31 日前向金管會「申請辦理登記」,並於明年 9 月 30 日前「完成登記」;若逾期未完成登記又繼續經營,最重可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 500 萬元以下罰金。

根據早前報導,「法遵聲明」與「登記制」最大的差異在於,前者並未明訂業者具體資格條件,而後者則會明訂資本額、資安、人員等資格條件。

此外,原先虛擬資產業者管理是透過「行政罰」,以往沒完成法遵聲明被抓到只需罰款了事;但《洗錢防制法》修正後就會入刑化,未經登記就經營虛擬資產業務將處刑責。

【免責聲明】市場有風險,投資需謹慎。本文不構成投資建議,使用者應考慮本文的任何意見、觀點或結論是否符合其特定狀況。據此投資,責任自負。

・ 本文未經同意請勿轉載

icon免責聲明

市場有風險,投資需謹慎。本文不構成投資建議,使用者應考慮本文的任何意見、觀點或結論是否符合其特定狀況。據此投資,責任自負。

crypto_city_linecrypto_city_threadscrypto_city_telegram

你可能想知道

即將開始下一篇upcoming

background
login_logo
logo

使用以下帳號繼續

繼續表示您已同意 服務條款與隱私政策

copy

勿以身試法!台灣VASP登記制上路,虛擬資產服務未登記最重關2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