料年底上路!台灣虛擬資產業者採「登記制」,未登記、不合規者恐要退場?

立法院修正《洗錢防制法》,虛擬資產業者需完成登記才能提供服務。未合規者將面臨退場,具體退場機制尚在研議。

立法院修正《洗錢防制法》,虛擬資產業者需完成登記才能提供服務。未合規者將面臨退場,具體退場機制尚在研議。料年底上路!台灣虛擬資產業者採「登記制」,未登記、不合規者恐要退場?
料年底上路!台灣虛擬資產業者採「登記制」,未登記、不合規者恐要退場?
圖源:區塊客

立法院今年 7 月三讀通過《洗錢防制法》修正案,明定虛擬資產業者必須完成登記才能提供服務。據報導,「登記制」預計今年底上路,若業者在緩衝期過後仍不合規,屆時將面臨退場壓力,至於有關「退場機制」的具體細節、如何實施,金管會目前仍在研議中。

根據《洗錢防制法》原先的規定,台灣金管會對虛擬資產業者是採取 「法遵聲明」的監管方式,要經營虛擬資產業務就必須完成「法遵聲明」,但修法後則會改採「登記制」以加強監管。

《經濟日報》引述知情官員說法指出,兩者之間最大的差異在於「法遵聲明」並未明訂業者具體資格條件;而「登記制」則會明訂資本額、資安、人員等資格條件。

此外,原先虛擬資產業者管理是透過「行政罰」,以往沒完成法遵聲明被抓到只需罰款了事;但《洗錢防制法》修正後就會入刑化,之後未經登記就經營虛擬資產業務,將處刑責。

截至 7 月 5 日為止,已完成法遵聲明的虛擬資產業者計有 26 家,新制上路後,這 26 家業者也必須完成補登記,否則將面臨退場壓力。

報導提到,金管會目前正研擬「退場機制」,初步規劃方向包含給予一段「緩衝期」,若業者在屆滿後仍無法達到「登記制」的標準,就必須得退場,而可能的退場方式包括由完成登記的業者收購,或將客戶移轉給其他業者,或是把錢還給客戶後解散等。

至於緩衝期會有多長? 知情官員說,通常是六個月或一年(例如香港 VASP 發牌制度的過渡期就是一年),但相關細節還在研究中,未來金管會也打算舉行公聽會,聽取各界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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