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PEX 該當何罪?律師揭穿涉詐「3 大手法」,教你避開可怕「資金盤」騙局!

JPEX交易所存在多項問題,包括公司資訊不透明、高風險活動和可能的刑事罪行,香港證監會已展開調查。

JPEX交易所存在多項問題,包括公司資訊不透明、高風險活動和可能的刑事罪行,香港證監會已展開調查。JPEX 該當何罪?律師揭穿涉詐「3 大手法」,教你避開可怕「資金盤」騙局!

相信有不少幣圈夥伴們還記得颯姐團隊不久前曾經發過的一篇文章,為大家分析了香港證監會近期對虛擬資產市場和 Web3 從業者們發出的《警告:經營手法不當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》,當時這份警告聲明讓相當一部分人摸不著頭腦,香港證監會到底是在警告誰?

現在我們有了答案:JPEX 交易所。對此,就在 2023 年 9 月 13 日,香港證監會透過《關於不受規管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警告聲明》已經公佈了謎底。

隨後,在 2023 年 9 月 18 日,香港司法機關正式對 JPEX 下手,首先將矛頭指向了曾經宣傳行銷 JPEX 最賣力、並揚言「已經申請成為 JPEX 合伙人」的香港網紅林某,將其拘捕,並搜查了林某位於中環的辦公室。根據媒體消息,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帶走了大量材料和現金。後續,有投資人發現 JPEX 已經無法正常兌付投資款,申請 1,000 $USDT 的兌付金額甚至只能兌付 1 $USDT,該案如何發展一時之間撲朔迷離。

今天颯姐團隊就為各位夥伴們深挖 JPEX 交易所的前世今生以及各種違規、違法甚至涉嫌犯罪的操作,細數「JPEX 之罪」。


01、JPEX 的前世今生

JPEX 作為一個玩的花、路子奇、宣傳多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,颯姐團隊其實早在去年就已經關注到它了:即使在香港大街小巷的 Web3、虛擬資產熱達到頂峰的 2022 年,鋪天蓋地的虛擬貨幣平台各種廣告多到讓人目不暇接,JPEX 依然能夠做到在行銷方面突破重圍,原因無他,宣傳力度夠大。

也正是因為 JPEX 投入了巨大的行銷成本,配合其足夠吸引人的超高投資收益及玩法,使得無數來自各地(主要還是中國大陸地區、中國香港地區和中國澳門地區)的投資人們蜂擁入局。

但是,一片繁榮之下,看似如日中天的 JPEX 卻存在著不少風險極高的「暗礁」。


(一)JPEX 從未進行有效的資訊公開,未揭露過實控人及註冊地

根據目前的公開渠道消息,JPEX 從 2020 年註冊後,2021 年開始營運至今,在全球範圍內的多個國家和地區(至少有中國香港地區、日本、澳洲、美國、加拿大、立陶宛等國家和地區)都有註冊且有實際團隊營運,但除了作為 JPEX 的董事的郭某某公平露面並處理相應實務外,JPEX 從未對外公開過自己的創辦人團隊以及註冊地等關鍵資訊,相關地區的實際負責人、辦公地點也始終沒有公開過。颯姐團隊曾經透過常規的方式對其做過一些背景調查,亦未發現額外的有效資訊。

據《香港01》消息,JPEX 至少在全球數個國家進行過註冊登記,且註冊資訊都疑似為「人頭」登記,有傳言稱其創辦人為幣圈著名人士「黃某某」,但目前尚未有確切的證據足以證實該傳聞。

相信熟悉加密社群及各個「項目」的老友們都知道,創始團隊基本資訊以及營運方針、展業模式等關鍵資訊是佐證該項目可信度的關鍵,如今的幣圈已經不是當年那個帶著些許神秘色彩肆意發展的幣圈,神秘不僅不能為平台帶來收益,反而會使投資人們望而卻步,JPEX 正是這麼一個神秘而讓人缺乏安全感的平台。


(二)JPEX曾多次透過「碰瓷式」、「詐欺式」行銷手段吸引投資人

從 2022 年 JPEX 開始大肆對外行銷開始,就確定了兩個基本方針:(1)名人行銷;以及(2)碰瓷式/詐欺式行銷。一切為在短期內打出知名度吸引投資人服務。

名人行銷不難理解,剛被抓的香港網紅林某以及香港某男星、女星都曾在 JPEX 的大量糖衣炮彈下為其站台刷臉,引動「流量」的神經。至於碰瓷式、詐欺式行銷,JPEX 最知名的一件事就是 2022 年初與 VISA 的「小衝突」事件。

2022 年開年,JPEX 對外官宣與 Simplex(VISA 旗下的一個發卡機構)建立了合作關係,並宣佈在第四季度推出 VISA 卡。JPEX 隨後開始瘋狂碰瓷 VISA,進行大幅推廣宣傳以圖為自己增信。很快,VISA 發現了 JPEX 的不實宣傳,並迅速向 JPEX 發函警告。JPEX 迅速道歉後將鍋甩到了廣告商頭上:「不好意思,廣告商在亂印宣傳物料」。


02、JPEX的野性玩法

‍‍‍‍‍在吸引了大量流量後,JPEX 迅速展開了一系列「野性」的玩法,風險極高但承諾卻極為誘人。


(一) 高報酬率拉新

首先是以「合伙人」之名的超高報酬率率拉新活動。JPEX 承諾以高額傭金招募合伙人(這也是為什麼被捕網紅林某之前對外放言自己申請成為 JPEX 合伙人的原因)。「合伙人」條款明確:邀請 1,000 人加入成為 JPEX 客戶,並且 30 天內邀請的平均資產達 1,000 萬 $USDT,合伙人就會獲得每月 6,000 $USDT 的動態獎勵,2023 年 4 月 JPEX 把該拉新的動態收益直接提升到了 100 萬 $USDT 之高,明確了以拉新人數獲得高額報酬率的動態收益制度。


(二) 45 秒合約大戰

其次是所謂 JPEX 自創的一種新玩法,根據 JPEX 官網宣傳:使用者螢幕會有一條綠色的向上移動、紅色向下移動的波動線,這是市場價格走勢線,使用者在 45 秒後,輸入下注金額按下「PUMP」或「DUMP」預測 45 秒後該線的升跌,只要猜中走勢就能取利,反之失去下注資金,可用比特幣或以太幣等加密貨幣下注。


(三) 平台幣JPC只漲不跌,體量極大但流動性極差

再次是平台自有虛擬幣存在嚴重數據造假嫌疑。透過第三方數據檢測平台就可以發現,JPEX 的平台幣非常有趣,其在目前全球經濟下行嚴重且加密市場普遍不太景氣的情況下,逆勢狂漲並且只漲不跌。從 2022 年 8 月 8 日上架的 0.001 到 2023 年 6 月的 0.04 直接翻了 40 倍,總市值高峰達到 1.88 兆人民幣之高。(約 8.28 兆新台幣)

雖然 JPEX 總市值看似有 1.88 兆,但奇怪的是,該幣的 24 小時成交量居然不到 1,000 萬,結合 JPEX 本身幾乎沒有資訊揭露的情況來看,數據造假的可能性極高,甚至歷史數據中可能存在著大量的洗售交易,投資風險極大。


03、JPEX如果在大陸地區,涉嫌何種犯罪?

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從颯姐團隊目前從公開渠道看到的事實來看,JPEX 很可能是一個大型資金盤,若在中國法項下其在營運過程中的手段和方式可能涉嫌多種犯罪。颯姐團隊需要提示大家的是,由於有數量眾多的 JPEX 被害人是中國大陸地區居民,在不考慮其它情況下,中國大陸地區的司法機關大機率對該案具有管轄權,但是否實際管轄是一個複雜的問題。


(一)組織、領導傳銷活動罪

JPEX 以「合伙人」為名的高報酬率率拉新活動涉嫌組織、領導傳銷活動罪。

中國《刑法》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【組織、領導傳銷活動罪】規定:組織、領導以推銷商品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,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,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,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,引誘、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,騙取財物,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並處罰金;情節嚴重的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。

對於組織、領導傳銷活動罪,在實務中最重要的就是確定該組織的經營模式、獲利方式以及人員組成架構。根據最高院、最高檢以及公安部在 2013 年發佈的《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》第一條明確:「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,應當對組織者、領導者追究刑事責任。」

在颯姐團隊接觸的眾多組織、領導傳銷活動罪中,靜態收益與動態收益並存是典型特徵之一,對於 JPEX 存在以拉人頭、拉資金計提收益、拉新人數達到 1,000 人、數額達到 1,000 萬 $USDT 的事實已經較為明確(如果每個「合伙人」都嚴格按照宣傳規則才能申請的話),現在關鍵需要考察 JPEX 的拉新者與被拉人頭的人是否形成了上下線關係,並以下線再發展下線的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。


(二)開設賭場罪

所謂「45 秒合約大戰」是一個非常明確的網路賭博行為,作為盤口莊家的 JPEX 在中國法項下涉嫌開設賭場罪。

中國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《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第二條對利用網路開設賭場行為的判定做了進一步細化,將「以營利為目的,在計算機網路上建立賭博網站,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,接受投注」的行為認定為開設賭場。「45 秒合約大戰」涉嫌開設賭場罪的風險極高。

在何某與王某、舒某等開設賭場一案中【(2020)吉 0622 刑初 73 號】,被告人何某、王某透過網友代理了境外某虛擬貨幣網站,建立營運團隊,利用網路、移動終端發送平台的獲利截圖、網站連結等廣告,招攬玩家進行「猜漲跌遊戲」,該遊戲的具體模式為:網站設定 50 倍的槓桿交易倍數,玩家可使用 $USDT 進行押注,猜其它種類的虛擬貨幣的漲跌幅度。網站則抽取玩家投注金額的千分之二作為手續費。該案一審法院認為:被告人何某以營利為目的,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,構成開設賭場罪。被告人王某以營利為目的,幫助何某組建網站,參與賭博利潤分成,構成開設賭場罪。

颯姐團隊提示:該種玩法風險極高,直接觸犯刑法紅線,老友們切記避開。


(三)集資詐騙罪

在 JPEX 發幣後對自家虛擬幣數據造假的情況下,很可能涉嫌構成集資詐騙罪。

根據中國《刑法》第一百九十二條之規定,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,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的行為。在中國法下,其實可以把集資詐騙罪看作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進階罪名,在未持有相關行政機關的之行政許可的情況下,承諾保本付息,對外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公開吸收存款,後續透過偽造數據、限制提現、為交易製造障礙等方式提桶跑路就是最典型的集資詐騙罪。

在實務中,使用詐騙方法有兩種典型的行為模式,其一即虛構事實、其二即隱瞞真相。透過洗售交易、自買自賣使得該虛擬幣的價格嚴重背離其原本價格,即為一種典型的虛構事實行為。


04、寫在最後

時至今日,香港司法機關已經對與 JPEX 相關人士,包括而不限於為 JPEX 鼓吹站台的人、持有 JPEX 虛擬幣並大力推廣、拉人頭的人以及為 JPEX 在香港展業提供支持的人員採取了拘留措施,下一步針對 JPEX 實控人、受益人的行動即將展開。有消息稱,在新加坡舉辦的 Web3 加密貨幣峰會「Token2049」活動中,原本 JPEX 的攤位內工作人員已經全部撤離,平台已經出現限制使用者提現的各種措施,颯姐團隊將會在後續密切關注該案進展,也歡迎大陸地區的被害人就該案維權等事宜向颯姐團隊進行咨詢,我們一直在!

 

・ 本文未經同意請勿轉載

icon免責聲明

市場有風險,投資需謹慎。本文不構成投資建議,使用者應考慮本文的任何意見、觀點或結論是否符合其特定狀況。據此投資,責任自負。

crypto_city_linecrypto_city_threadscrypto_city_telegram

你可能想知道

即將開始下一篇upcoming

background
login_logo
logo

使用以下帳號繼續

繼續表示您已同意 服務條款與隱私政策

copy

JPEX 該當何罪?律師揭穿涉詐「3 大手法」,教你避開可怕「資金盤」騙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