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務員注意了!監院擬將「加密貨幣」列財產申報,違規最高恐罰 400 萬?
9 月受到任命的新任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,在 8 日首次前往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及備詢時,談到要將加密貨幣納入公務員財產申報,以及新增政治獻金相關規範。

李俊俋出任監察院秘書長
今年 9 月,總統府發布總統令進行高層人事調動,原擔任監察院秘書長的朱富美,將在 10 月 1 日開始轉任司法院大法官,而新任秘書長將在同一天,由原勞動部政務次長,曾擔任嘉義市副市長、銓敘部政務次長、總統府國策顧問兼憲改辦公室主任、總統府副祕書長,以及曾任第 8 與第 9 屆立法委員的李俊俋出任。

新官上任後,李俊俋在本月(11 月) 8 日首次前往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及備詢,內容提及不少監察院對於加密貨幣列管的計畫。
擬將加密貨幣列財產申報
秘書長李俊俋在報告時談到,目前各界對於治貪腐的「陽光四法」有著諸多期待,在近日加密貨幣詐騙案層出不窮的情況下,不少立委也接獲諸多陳情與檢舉通報。
李俊俋表示,基於各界對於加密貨幣(虛擬貨幣)管制的呼聲漸大,監察院今年 2 月時已經發函法務部,提案建議「將加密貨幣列入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」,法務部也已經在 6 月通過修正申請表格,並列入研議程序。
如果相關法案研擬並三讀通過,意味著未來公務員若投資加密貨幣也要申報資產及繳納相關稅金,而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12 條細項規定,若有申報義務之人「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申報之規定者」,視隱匿金額及情節嚴重性,最重可處新台幣 20 萬以上,400 萬元以下罰鍰。
其餘如「無法提出合理說明或說明不實之規定者」,視隱匿金額最重可處新台幣 15 萬至 300 萬元罰鍰,而若是「未依規定期限申報」,可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,120 萬元以下罰鍰。
政治獻金是否納管
除了公職人員應盡的申報義務外,李俊俋也提到政治獻金的問題——究竟加密貨幣可不可以作為政治獻金的標的物?
李俊俋表示,財產申報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的主管機關是法務部,政治獻金法及遊說法的主管機關則是內政部,雙方權責不同,而監察院會在中間扮演主導角色,持續與兩部門溝通,希望能針對加密貨幣制定更明確的規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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